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福建交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国道G324线(莆田福州连接段)萩芦溪大桥工程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莆田市涵江区
项目概况:萩芦溪大桥工程路线起于莆田与福州交界的萩芦溪东侧福州福清岸新厝镇大沃村南侧山头,起点桩号K0-240,路线跨萩芦溪,设萩芦溪大桥(推荐采用30+45+80+45(连续箱梁)+5*(4*30)+3*30米预应力砼连续T梁),至莆田市涵江区新墩村接联十一线(莆田境)锦岚互通起点,终点桩号K0+701,项目里程941m。福清江阴区境内,主要控制点为联十一线福州段、新厝镇居民区;涵江区境内:主要控制点有涵江区规划、联十一线莆田段、涵江与福清交界的萩芦溪及其航道。全线拟采用路基宽35.5米,设计速度80km/h的准八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桥梁893.5米/1座,桥梁占路线里程95%。征用63.81亩土地(其中用海48.967亩,用地14.843亩),项目总投资:22807.26万。
建设项目平面设计图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电子邮件等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项目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94-2609631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交科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559805617
邮 箱:1174510168@qq.com
6.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2023年 3月7日